各院(部)、部门: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局在《关于2022年度年终关门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大幅提前,且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基本及项目经费不再结转至明年6月(含政府采购)。为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安排各时间节点内容如下:
1.各部门各类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用款计划)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
2.部分经费项目按财政要求需提前执行完毕,财务报销接单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项目清单请参见附表。
3.其他基本及项目支出财务报销接单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
2023年继续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待预算批复下达后再恢复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在职及离退休教工的医药费报销均采用线上模式;独生子女费医药费报销仍采用现场方式,具体报销时间初定为2023年1月5日,报销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详情请后续关注后勤处发布的相关通知。
财务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