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为做好2020年年终决算工作,本年度财务报销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幕府校区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2021年继续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待预算批复下达后再恢复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除医药费发票外(2020年医药费最后一次报销时间为2021年1月7日),其他开票日期为2020年度期间的发票均可在2021年
3月31日前报销。
财务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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