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文物和名人字画管理的通知》(宁事管字(2020)5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遗迹、古董等文物、名人字画以及参照文物管理的重要物品,填写《文物字画统计表》(附件2),并于10月27日前完成统计报送工作。
本项工作联系人:财务处国资科吴珂林,联系电话:18913805970。
附件1: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文物和名人字画管理的通知
附件2:文物字画统计表
财务(国资)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