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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06日 08:57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 36号)、南京市《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宁财规[2011] 6号)、以及《金陵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金院字[2019] 68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对学校国有资产账务与实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国有资产情况。

2、实现账物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为准确编制年度预算、资产报表奠定基础。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本次清查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资处组织开展。

2、“归口管理”原则:由各项资产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组织实施。其中设备处负责全校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家具及其他资产;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房产及构筑物、土地、树木和后勤服务公用设施和设备;图书馆负责全校各类图书资料。

3、“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原则:本次清查由国资处牵头组织,并由各项资产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各个资产使用单位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三、工作机构与职责

1、各二级单位:校内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资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分类自查。

2、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向各二级单位提供截止时点的归口管理资产盘点清单;根据各二级单位自查结果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检查;结合自查、现场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与分析,形成报告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3、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整理汇总各职能部门提交的资产清查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全校资产管理报表。

四、清查内容和基准日

所有权归属金陵科技学院的国有资产,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家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以20191130日为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五、工作方法

本次清查采用各使用单位自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国资处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清查方式。

六、工作安排

为保证工作质量,整个清查工作从今年1212日开始,到20203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图书馆可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合并进行)。

1、自查阶段:(20191212日—2020117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产清单,展开自查工作,核对与资产清单的差异;撰写自查工作总结,总结应写明账实不符的数量、金额以及造成差异的具体原因分析。

2、现场检查阶段:(2020222日—2020315日)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各二级单位自查结果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和坏账等事项进行核实;形成清查分析报告,报告需说明账实不符的数量、金额、造成差异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改进计划,并报至国资处。

3、核查及总结阶段:(2020316日—2020331日)

国资处对国有资产管理关键点和薄弱环节进行实地复核抽查;并根据各归口管理部门清查分析报告,对各类资产清查数据进行汇总核对,做到财务账与资产账“账账相符”;最后填报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报表,经校领导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

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跟踪掌握资产清查对账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做好资产清查对账工作,及时处理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差异情况。

本项工作联系人:陈鹏 5352,吴珂林 597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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