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报销管理,保障各项经费核算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发票报销截止时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2025年度内开具且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各类合法有效发票,统一延长报销截止日期至2026年4月30日。请各院(部)、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务必在上述截止日期前整理好完整的报销材料,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及时提交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2025年度发票报销业务。
感谢支持与配合!
财务处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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