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根据财政局报销结算方式的最新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对于各院部(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除少量零星差旅费费用可支付现金外),原则上均要通过转账和刷交行公务卡方式进行报销。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2月28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