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职工:
接南京地税局通知,自2015年开始,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必须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请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教职工按照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公布的《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通告》及相关附件要求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自行完成申报工作。
申报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025-52122796与江宁地税局张老师联系,或者与财务处陈老师联系(2671)。
附件: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支付宝操作流程
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网厅操作流程
财务处
2018年3月12日
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支付宝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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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网厅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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